业主可自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2:40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物业管理要尊重和维护业主的财产权利,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进行物业管理。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14日在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上说,物业管理的基础是业主的财产权,对物业进行管理是业主行使财产权的行为。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管理是业主管理自身物业的方式之一,业主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他方式,比如自我管理,或将保洁等项事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