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输密码别人取走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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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4: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成都某美容美发用品公司负责人打电话给盐亭的客户刘某,询问其为何收到货后却迟迟不支付货款。谁知,这一问却牵出一件蹊跷的“迷魂烟”案。原来,13日,刘某到银行自动提款机前打款时,刚输入密码,就被人用“迷魂烟”熏昏,其卡上的3900元钱被取走。 事由 取款遭遇“迷魂烟” 据刘先生介绍:前日上午8时许,经营美容美发店的刘某来到盐亭县西街某银行,准备以银行划账的方式,向成都某美容美发用品公司支付货款。银行还未开门,他便来到自动取款机前,径直将“卡”插进取款机,仔细地输入密码后,又查询了余款,发现卡上还有3900元,刚好够支付货款。就在这时,他感觉眼前突然有一只手一晃而过,紧接着一阵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他还来不及反应,便失去知觉。一会儿,当他醒来时,发现“卡”还插在取款机上。他迅速爬起,查询余额记录,发现钱已被人分几次取走。 质疑 银行有没有责任? 事发后,刘先生向云溪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找到该银行,要求调监控录像查看。但银行负责人解释说,只有大厅内才有监控录像,取款机没安装监控设备。 刘先生认为:银行也应该在取款机前装监控录像,取款机所在地也是银行提供服务的营业场所,银行有义务确保营业场所的安全。采访中有读者也希望银行在自动取款机上安装监控录像机,“这样银行的服务就更到家了”。 说法 银行没有过错 成都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指出:取款机是银行的延伸服务,既然该取款机已经营业,就说明其具备的安全措施已达到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同时,刘先生与银行之间是一种存取款的合同关系,银行从没承诺过,在取款机前必须安装监控录像,因此银行是没有过错的。因为这已经是一起刑事案件,只有等破案后,由罪犯退还刘先生的钱。 实习生伍欣记者赖永强 链接 相关案例回放 2002年4月至6月,张某趁他人在取款机前取款时,偷看他人输入的密码,再捡起储户随手扔掉的流水单,盗取银行卡信息并制作伪卡,然后用偷窥到的密码,在取款机或商场POS机上刷卡消费。 今年2月3日,李某趁杨小姐在取款机前取款时,见杨将密码已经输入,便将一条蛇扔到杨小姐脚下,杨当即被吓得魂飞魄散,李趁机继续操作,将杨卡上一笔钱取走。李已被锦江区法院判刑。 提醒 取款当心陌生人 刘先生的遭遇,表明又多了一种在取款机前犯罪的手段。为此,记者提醒广大读者,在取款机前取款时,要左右环顾,对那些可疑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类似案件发生。佳欣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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