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资将向三资看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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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5:20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近日,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表示,明年将开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业绩考核合同,全面启动国资委对企业的目标管理。李荣融表示,在建立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方面,要把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综合运用年薪制、持有股权和股票期权等多种薪酬方式。这样一来,国有企业人员的工资将向三资企业工资待遇看齐。 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告诉记者,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曾经在2001年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做过调查,从2001年40户中央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现状看,存在着较大的地区、行业、企业差别。驻香港的4户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1999年平均年收入为41.4万元,最高的达到63.4万元。36户内地中央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党组)书记1999年平均年收入为6.1万元,最高的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年收入21.3万元,最低的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年收入1.2万元,最高的是最低的18倍。 而目前国企负责人薪酬的特点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经营管理者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政治责任和贡献与其收入水平相比,明显偏低,没有体现出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源的复杂性、繁重性和创造性的特点,他们的工资大致是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左右,经营管理者所付出的大量超额劳动未能得到承认。 张文魁告诉记者,总体来讲,国企负责人的收入与2001年相当,目前一些国企负责人年薪收入比较低,实行企业负责人激励制度后,负责人的收入略有增加,但估计不会大幅度增加,而且最大的特点是打破以前一些比较僵化的规定,使薪酬配合股权、期权,薪酬的形式更加灵活。(北青) 新闻链接 今年6月,深圳市政府新发布了《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实施办法》,在深圳市七大国有市属一级企业全面推行年薪制。深圳国企老总的收入被确定为9.6万至12万元的基本年薪,再加上与企业效益紧密挂钩的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三大块。深圳由此将成为全国首个在国企中按统一标准推行规范年薪制的城市。 深圳市体改办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按照《办法》,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即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通过市场化选聘的总经理除外)可享受年薪制(为税前收入),其收入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理论上讲基本年薪12万元的国企“老总”,若企业当年经营优良,将可拿到48万元奖励年薪,由此其年收入最高将可能达到6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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