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走上审判快车道 案件结案平均56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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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6:31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15日消息:高法经过5年的审判改革,上海法院在完成了“阳光下的审判”之后,循序渐进地走上了审判的快车道。今年上半年,上海法院共审结案件11万8千多件,案件结案时间平均为56天,大大低于法定审限3至6个月的要求,案件久拖不审、久审不结的现象总体上得到解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比例降低到10.23%,低于全国十几个百分点。 机制的创新使审判走上了快车道。市高院于去年开始对全市法院落实了案件流程管理 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改革主题,上海各级法院实施了繁简分流的审判方式。在上海法院每年受理的20余万件案子中,80%左右是简单的民、刑事案件。市高院在总结了浦东新区等法院快审快结的“速裁制”经验后,制定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操作规定》和《关于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的若干意见》。 上海法院的审判还将进一步提速。不久前,市高院院长滕一龙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对于民事案件可采用审前调解的模式,在法官主导下及时化解民事讼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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