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太苛刻?》续:沃尔玛开口说店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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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7:53 新华网 | ||||
关于会籍第2条:山姆会员店可取消任何一个有损本商店利益之会员会籍。 一答:我们不会随便解除会籍 沃尔玛:企业绝不会随便解除会员的会籍。事实上,这一条款完全是为了保证会员的利益而设的。企业要取消的,是“有损本商店利益”之会员的会籍。 之所以会产生现在的误解,可能是因为公众对第一家北京沃尔玛店比较陌生,同时沃尔玛与公众沟通又不够充分导致的。我们从开业后又进一步加强了与公众的沟通,如在店内张贴了更多的海报,向人们讲解什么是会员店,其价值所在,购物可享受的各种优惠等。但沃尔玛被北京人了解,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关于会籍第4条:会员需要遵守山姆商店所制定的全部各项会籍规则。山姆会员店保留对规则随时作出修改之权力,而无需事先通知,修改后的规则从张贴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答:会籍规则不会随意更改 沃尔玛:沃尔玛从上世纪60年代成立后,目前在全球有5000余万会员,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制定的规则都基本相同,已经是一种成熟的业态了。怎么会出现轻易单方修改入会规则,把会员吓跑的行为呢?从1996年沃尔玛进中国开始算起,至今从未因这一条款与会员发生过纠纷。沃尔玛设定这一条款,完全是企业从自身管理出发,为更好地服务会员设定的。规则会不断完善,但不会侵犯到会员的利益。如果有会员认为侵犯自己利益,可以与沃尔玛沟通。 同时,沃尔玛作为一个商业企业,有权力确定自己的经营模式,根据会员及市场的需要修改完善自己的规则。 关于“购物规则”第3条:山姆会员店有权拒绝任何有损其商店利益的人进入本店。 三答:“有损商店利益的人”就是“有损大部分会员利益的人” 沃尔玛:这点其实与“会员店可取消任何一个有损本商店利益之会员会籍”是相同的,依然是出于保护会员安全、保护商店货物安全等目的而设定的。担心沃尔玛会随意拒绝消费者进店是没有必要的,如果公众没有任何有损商店与会员的行为出现,自愿遵守会规,我们又何必要将其拒之门外呢? 关于店规是否符合我国《消法》的规定。 四答:店规与“国法”不冲突 沃尔玛:沃尔玛在全球的经营模式以及规则都是统一的。我们有专门的法律部门,每一条款都是经过审慎研究设立的,目前尚未发现有过较大纠纷,也未曾与任何国家的法律相冲突过。 至于规则的确立,沃尔玛的会员制是双向选择的,没有任何强制性。人们认为自己可以接受这些规则,就入会。但是,此次顾客对店规的议论也表明,我们有些话没有说清楚是一个重要原因,以后,沃尔玛与公众进行良好的沟通是必须的。自7月11日开店后,沃尔玛又进一步加强了与公众的沟通,且沃尔玛的规则长期公开透明,人们可随时与沃尔玛店进行沟通。 一家之言:会员制条件苛刻很正常 昨天,中国连锁协会秘书长裴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会员制出现严格苛刻的条件是很正常的,可以理解,毕竟这是零售业竞争发展的结果。 裴亮说“和沃尔玛一样都是会员店的,国际零售业巨头还有麦德龙、好事多(COSTCO)、万客隆、BJ'S等,他们的客户会员基本都是机关团体、小业主。”他说,这种会员店在商品结构上往往呈现品种少、量大、价格非常低的特点,在欧洲被称为“批发业态”。他说,这种会员店为了保证他的服务质量,都是打包销售,让机关团体和小业主享受超值服务。如果没有严格的限制,会员店的收益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同时,裴亮还认为,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会员店的目标顾客不应该出现私人客户,但是实际上在操作的过程中,要是有个人消费者想成为会员,沃尔玛是不可能拒绝的。同时,裴秘书长表示,“会员制在中国市场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让消费者适应,毕竟在国外这种会员制已经得到人们的承认,人们都习惯了这种苛刻的会员制条件。”(文/朱伟东李谱春)(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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