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领导不能配女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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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7:56 生活日报 | ||
成都消息 四川省委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和《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今后,凡直接为领导干部服务的秘书、警卫、司机等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必须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干部对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知情放任或长期失察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不得超职数配备,不得提高职级配备,不得为 同时,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在同一领导干部身边工作原则上不超过5年,确需延长的,由所在单位研究决定。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调整,一般由所在单位根据本人的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平级交流到相应岗位,领导干部不得干预。 (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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