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今日起施行 有两种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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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8:29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要么为合伙制专利事务所,要么为有限责任制的专利代理公司,从今日起,今后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性质只能是这两种形式,其他组成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将不再审批。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在《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办法(暂行)》实施一年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近出台了《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新办法自今日起施行,原暂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增设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和股东,必须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和2年以上的专利代理执业经历;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要求有3名以上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且符合办所人员的其他条件等内容。(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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