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一对悲情姊妹花遭4亲人性侵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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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8:33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7月15日消息 桃园县一对就读小学的姊妹长期遭继父性侵害,更令人发指的是,禽兽继父还相继介绍儿子和小姊妹的两个舅舅对她们性侵害,桃园地检署昨天将林姓父子、小姊妹的两个余姓舅舅起诉,并求处12年重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就读桃园县某小学六年级和四年级的姊妹,妈妈两年多前改嫁后,两姊妹由继父收养。检方查出,从一年多前开始,林姓继父(44岁)就对姊妹俩性侵害,她 继父对这对姊妹性侵害后,还将她们介绍给19岁的儿子,以及继父的酒友、姊妹俩的两个舅舅(34岁和27岁)对她们性侵害。一年多来,姊妹俩遭无数次蹂躏,有时一天遭不同对象性侵害,身心极为痛苦,姊妹俩曾在学校向同学吐露心声,被校方发现陈报县府,再由县府移请桃园地检署侦办。 检察官认为,继父、继父的儿子和姊妹俩的舅舅乱伦,造成两女童身心严重受创,因此依妨害性自主起诉,且以4人恶性重大,均求处12年重刑。(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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