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案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处18年徒刑 罚2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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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8:48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7月15日讯:据中新网报道,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被告人杨斌及相关企业犯合同诈骗、伪造金融票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案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单位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 被告单位沈阳欧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被告人杨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人民币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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