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两级法院:法官禁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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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9:01 南方都市报 | ||
法官禁酒 不能着制服到公共场合饮酒,严重违规者将被开除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杨晓梅)广州市两级法院从昨天开始实施禁酒令,今后法官除在工作时间不能饮酒外,也不能穿着法官服、警服到公众场合饮酒,违反禁令的,情 据悉,广州法院出台禁酒令是为加强全市法院队伍作风建设,防止发生因饮酒引发的影响人民法院及干警形象等问题。 禁酒令规定,禁止在工作(包括值班、值勤)期间和携带枪支、警械、案卷、涉密文件时饮酒;禁止着法官服、警服到公众场合饮酒,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禁止酗酒滋事。违反上述禁令的,将视情节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两名以上干警共同违反禁酒令的,对行政职务或审判职称高者从严处分。不仅如此,法院干警违反禁酒令,还要追究所在部门或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领导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违禁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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