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门诊部“放倒”三院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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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9:01 南方都市报 | ||
承包门诊部“放倒”三院长 陈某多次行贿广州第六人民医院领导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王秦 通讯员王燕)小小一个门诊部的承包者,竟以行贿手段连续“放倒”了医院的3名院长。日前,陈某也步3名院长后尘,得到法律严惩。 现年36岁的陈某是广州市人,现为广州市工人疗养院东海减肥中心的承包人。早在1992年,年仅25岁的陈某就承包了广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下属的石牌门诊部和第二门诊部。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承包期间,陈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行贿广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原院长陈子平(已判刑),原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黄远红(已判刑),原第一副院长黄大弼(另案处理),以及该院原财务科科长赵丽轩(另案处理),共计人民币260300元。 2002年8月,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发现赵某涉嫌行贿,开始立案侦查。26日,陈某如实向检察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出了自己的违法所得30万元。 法庭审理阶段,陈某检举揭发了第六人民医院某领导收受医药代表贿赂,但法庭经审理没有证据能够证实。今年6月,荔湾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金钱,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退出的违法所得3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陈某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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