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绑架同胞 国内攫取赎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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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9:2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梁宗 记者王骞 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而蹲过两年大牢的项建华,如今为了谋取不义之财,竟在异国他乡与人一起干上了绑架的勾当。昨天下午,他被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被告人项建华在原籍浙江读完小学后,就没再继续读书,以后开始了商场上的摸打滚爬。凭借着一股冲劲,他把买卖做到了南斯拉夫。可是在贝尔格莱德,他的生意做得并不理想,为了满足疯狂的金钱欲望,他想到了“绑架”二字。 2002年2月底,项建华与同乡陈某共谋绑架谋财,两人商量后把目标锁定在一名在贝尔格莱德经商多年的中国公民沈某身上,并由项建华指使他人在国内开立银行帐户以便转移赎金。3月7日中午时分,当沈某途经贝尔格莱德市住处附近一个停车场时,突然被两名假冒警察的南斯拉夫人一把扭住,随即被强行铐上手铐,蒙上头套。此后的5天里,沈某被绑匪关押在附近农村的一间房屋内。绑匪将沈殴打致肋骨骨折错位,向沈要价800万元人民币赎金,最后以“撕票”为要挟,迫使沈的家人将200万元赎金汇入项建华指使他人在国内冒名开设的银行帐户里,项获得了其中的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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