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教育缺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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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0:14 沈阳今报 | ||
朱四倍 江苏一个中学生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醉酒身亡,其父母将举办宴会以及同桌喝酒的同学告上了法庭。(详见昨日今报视野版) 如果我们留意新闻报道的话,近年来,中学生酗酒的事情并不少见,引起的后果也较为严重,但是人们关注的目光还是留在了事后,鲜有检讨教育或者社会原因的,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笔者以为,从生活教育的角度出发,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从生活教育的角度来看,生活是教育的本源性的决定力量。不同的生活方式、生存状态和生活理想,要求有不同的教育与之相适应,生活制约着教育对生活方式、生存状态的追求。但是我们的教育基本上预设了学生的人生历程。离开了人的生活需要,对其进行教育,可以说是没有生活的教育。假如引导得当的话,醉酒身亡的事情完全可以避免。 从人的社会化方面来看,社会化是一个社会得以自上而下延续的关键,若不能按统一的行为规范去实现人的社会化,社会就不能协调发展,而教育正是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生活教育在其中的意义自不待言。如果这些中学生是有独立行动和独立思考的个人,那么悲剧的避免恐怕应该是可能的。生活教育的缺失留给了我们太多的遗憾,但愿大家能从中吸取一些有意义的教训。 当然,中学生醉酒身亡完全归结于教育是不妥当的,肯定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笔者只是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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