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等级考试不得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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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0:2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费标准,已经价格部门重新核定,按照“以考养考”的原则,不分等级统一核定报名考试费为32元。 据悉,统一核定后的报名费仅适用于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自愿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任何与毕业挂钩的强制性计算机等级考试不得收费。 福州市物价局提醒,各开考高校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按要求对收费公示栏进行变更,严禁扩大范围收费。物价局将结合教育收费公示检查工作,对福州市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乱收费行为,考生也可以拨打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林德志郑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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