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条建议为公共环境美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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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0:2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本月10日结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昨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从6月30日到7月10日,法工委共收到各界人士来信和传真81件,接到电话83人次,电子邮件15份,共提出修改意见816条次。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此次参与活动的既有省内各地各界别人 目前,对社会各界反馈的各种合理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在修改中尽可能地予以考虑并采纳,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后,将提交省人大法制委审议,并作为法规案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对于所提修改建议在决定中未能采纳的,立法机关将在今后工作中,通过制定其他法规予以规范。对于涉及有关执法等其他问题的建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转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禁带宠物进公园 在征集意见过程中,关于对随地吐痰等陋习处罚的规定,成了参与者最为关注的焦点,提意见的人最多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 建议扩大规范陋习的范围,主要是建议增加规定禁止乱涂乱画张贴广告、制造噪音、高空抛物、占道摆摊、带宠物进公园等景区、让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拉粪、在公共场所吸烟、在居民住宅区养鸽子和家禽家畜、居民住宅区空调外机排放、临街和社区饮食店的油烟排放、夜间大排档卫生管理等。 针对处罚幅度,绝大部分人认为处罚不应当成为立法的惟一目的,罚款数额不在多,赞同征求意见稿中先改后罚的规定,而且认为罚款数额以不规定幅度为好。也有相当部分参与者认为对吐痰等陋习应当重罚,对态度恶劣的,还应当进行集中教育改造。 关于行使处罚权的主体。为了确保处罚到位,有的建议授权社区居委会或农村村委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有的认为要实行重奖举报者的制度,鼓励老百姓积极参与执法,有的建议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促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在全省全面铺开。 有条件地限制食用野生动物 关于食用野生动物问题。普遍认为征求意见稿中提倡公众不吃野生动物是促进公民养成文明健康卫生饮食习惯的好制度,对确保公共饮食安全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意见,一是建议应当有选择有条件地限制食用野生动物,如规定“少吃或者不吃未煮熟的肉类食品及野生动物……”、“不吃直接来自野外的野生动物”、“不吃未经检疫的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二是关于处罚问题,对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食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应当接受处罚的制度设计普遍赞同,但有的认为应当进一步明确是“按人罚”,还是“按桌罚”,有的认为应当按照所食用动物的保护等级设置不等的处罚幅度。 公共厕所应免费 关于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问题。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不到位和管理不善是当前加强公共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制约因素。所提意见主要集中在“谁来建”、“怎么建”和“怎么管”这3个方面。 “谁来建”政府应当切实加强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资金投入,要有与财政同比增长的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等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必须设置垃圾桶等公共卫生设施; 所有达到一定面积的商业场所,都必须设置公共卫生间; 厨房食物垃圾处理应当纳入建筑规范,予以普遍推行。 “怎么建”应当科学、合理布置,要从方便老百姓的角度做好规划,并保证质量。 “怎么管”应当加大管理力度,包括设施本身的卫生管理;要明确规定“公共厕所免费” (本报记者 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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