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厅厅长解读毕业生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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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0:4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前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与以往相比,此项新的政策有哪些突破?毕业生就业有哪些主要渠道?省人事厅厅长陆志华昨日专门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就业形势 全国毕业生增46% 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到212万,比2002年增加67万,增长46%。今年我省国家任务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总量约10万人,比2002年增长约26.5%,其中高校毕业生约6万人,增长约32.8%,就业竞争压力较大。据对省内31所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统计,到目前为止,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生为58%,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 政策突破 实施就业援助 《通知》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加强就业指导、加快就业市场建设、对待就业毕业生实施援助以及对人才培养结构进行调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都较往年有突破。特别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加快毕业生网络市场建设、对待就业毕业生实施援助等方面有较大突破。 就业渠道 政府积极来拓宽 除了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外,《通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为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 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对党政机关录用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应简化程序,采取特殊考试录用的办法。对事业单位接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允许超编进人。 对在艰苦地区工作2年,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对到乡镇农、林、水及卫生防疫等基层单位工作的,在见习期即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并实行浮动工资。 对到西部地区和我省山区工作的,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下半年 适时公开就业率 在适当时候向社会公开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促进学校专业学科结构调整。 大力拓宽信息渠道,广泛收集毕业生需求信息,向社会公布,积极参加“全国人才市场首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鼓励、组织各类中介机构积极开展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 加快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实现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全省联网。 (本报记者 邱锡凤/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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