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法院心理测试断了疑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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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1:00 法制日报 | ||
一方手持借据索欠款一方拿出证明不认账 杨浦法院心理测试断了疑案 本报讯(通讯员李铭记者刘建)一方手持借据声称对方借款未还,一方拿出转账证明表示已经还款。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通过对原、被告进行心理测试,对原 周某系上海一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分公司的总经理、承包人,蒋某系该公司旧车部经理。2001年6月20日和12月12日,周分别两次向蒋出具欠条,言明欠款。去年10月,蒋以周借款不还为由,起诉至杨浦法院要求立即归还钱款。 审理中,周某坚持认为借款已还清,借条系因轻信蒋会自行销毁而未收回,且提供了相关的还款证明。蒋某则坚称周某并未还款,所收款项与本案无关。 由于双方相持不下,各自又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法庭遂在原、被告自愿的前提下,委托上海市公安局对双方进行了心理测试。结果表明,蒋某在涉及到与本案相关的情节问题上,出现说谎生理反应;周某在同样的问题上未出现说谎生理反应。周某在本案中的陈述,可信度高于原告。 经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分析,法院驳回蒋某要求周某归还欠款21.3万元的诉请。判决后,蒋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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