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有无假账将接受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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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1:00 法制日报 | ||
中央五部委出台审计指导意见明确领导经济责任 任期有无假账将接受审计 本报北京7月14日讯(记者郄建荣)据审计署今日提供的消息,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出台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 指导意见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应将审计机关提交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业绩考评和职务任免的参考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以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公告或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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