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不力领导被免职 落实责任制力求“打假务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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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3:04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杜丽玲)潮阳贵屿镇7月13日发生制假烟案件后,潮阳区委、区政府筹备组迅速采取行动,对该案件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其中,该镇分管打假工作的镇委副书记和派出所所长等2人被就地免职,该镇镇委书记、镇长、负责贵屿单元的副镇长等3人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这显示了市委、市政府和潮阳区委、区政府筹备组打假的信心和决心。 汕头市委、市政府及潮阳区委、区政府筹备组一直对打假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有 针对7月13日贵屿镇发生的制假烟案件,潮阳区委在当天下午就召开常委会议,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责令贵屿镇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华美居民区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此外,会议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区政府筹备组负责人陈纯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实现“打假务尽”的目标,除了警钟常鸣外,最为关键的还是要落实责任制,并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制假人员,才能有效地遏制制售假行为。 据了解,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潮阳区已出台了相关措施,对各级各部门在打假中的工作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把责任具体落实到片到人,并加大了处罚力度。如建立打假工作责任过错追究制,规定凡被省级执法部门或被国家级执法部门查处一次的,对所在镇(街道)和村(居)将分别给予黄牌、红牌警告;各镇(街道)、村(居)发生重大制假售假事件或是中央、省、市领导批示的制假售假现象经查实的,除处理直接责任人、当事人外,还将追究镇(街道)、村(居)及打假执法部门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或失职行为。与时同时,该区对在打假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则给予大力表彰、奖励,规定各镇(街道)、村(居)自查案值在15万元至20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自查案值在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奖励8万元;自查案值30万元以上的奖励12万元。此外,该区对举报有功人员也作出了相关的奖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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