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公布价格听证目录 下月起水电调价要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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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3:2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日前制定并公布了《福建省物价局价格听证目录》。8月1日起,居民用电、用气价格,医疗服务价格,电信资费等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要通过听证会。 据介绍,听证目录分为两部分,一是由省物价局直接组织听证的项目,包括省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全省各设区市的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大范围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重 另一部分为委托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的项目,包括设区市的自来水价格,委托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设区市、县(区、市)的污水处理费,委托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各县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委托县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福州市的其他管道燃气价格,委托福州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本报记者 林德志/通讯员/张增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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