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民可报名旁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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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6:1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孟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发出公告,将于7月16日至18日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本市公民欲旁听会议,可直接到建国门南大街6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约,也可电话预约,并于当日会前半小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登记,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参加旁听。预约电话:65291818(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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