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代表 黄为:制定价格方案时基于过去情况 考虑未来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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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6:33 新华网 | ||
专家学者代表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黄为:作为业内的研究者,觉得国内航空业的发展还是欢欣鼓舞的,从消费者角度听到很多对航空运输企业的理解,我觉得航空运输业发展的前景是非常光明的。第一,关于社会平均成本合理的问题。在最后评价方案里有很多前提和假设,因为在评价它时是基于一定的条件,当时在讨论社会平均时合理的时候也考虑到未来的变化,不应该完全基于过去的情况。 但是在制定价格时,首先要有一个可评价的东西,建立在未来的基础上,可能更缺乏可行性。现在基本的结论是基于现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的。这里边也许有些费用本身的构成未必是完全合理的,但是它是一种客观现实,在未来不远的将来,我们不能预期它改变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一种相对合理的评价方式。所有的合理性都是基于一定的不合理条件的,条件变化了,相应的结果也会随之变化,也应该做相应调整。 第二,关于基准价的范围。基准价是基于成本的水平。我们国内的航空企业特点就是运营成本高。我们从欧美国家购买飞机的数量总体来讲是比较少的,所以在跟人家谈价的过程当中,获得的价格也是不优惠的。这样一些情况都决定实际上我们在获得相同的生产资料的时候,比国外航空公司来的更高。但是应该说,我们还是获得了一些劳动力成本的优势,所以平均来看我们比他们还低,但是低不了多少。 我们的消费水平又不像国外那么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在高成本和低的票价水平之间如何权衡,使消费者能够获利,使航空运输企业也能够获利,这确实比较难。我认为新的改革方案提出一种方法和思路,就是给你一个空间,你肯定不可能单向的价格下降,如果单向的价格下降,航空企业肯定都亏。消费者当中不能都拿低票价,要有能买高价票的,这就涉及到幅度的问题,究竟什么幅度是一个合适的幅度,消费者能受益,航空公司企业也能够保本经营。 按照现在的价格方案,单向下降到六折,肯定下降的比上升的要多,实际上上升的可能性都不是很多。当下降的幅度大,下降的数量又多的时候,怎么样才能通过上升的来补偿下降的损失呢?其实国外的方法只有一个,上升的既然数量少,上升的幅度就应该大,才能上下相抵。实际上从盈亏保本的角度来看,上浮的幅度比下浮的幅度小的方式,对于航空运输企业经营来讲,风险是巨大的。 作为消费者,我也非常高兴看到价格下降更低。假设我们把价格降到四折的水平,在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情况下,都用四折销售,盈亏平衡客座率要超过140%,就是说100个座位坐140个人才能保证不亏损。这样的一种情况,怎么样才能多赢呢?其实也有一种可能,下降的低,上浮的还要大。如果这样,消费者能不能接受?另外,有没有可能在现在的消费下把价格推上去?基于这样一些考虑和分析,我还是原则赞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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