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文章:残暴的“法轮功”邪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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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0:44 温州新闻网 | ||
发生在我市苍南县“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投毒杀人案,是一起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特大刑事案件,令人震惊、发人深省。驱动陈福兆杀害17人的原因就是要“圆满”、要“上层次”。陈福兆残杀无辜,是李洪志“法轮功”邪教精神控制的直接恶果。 “法轮功”给许多痴迷者套上了精神枷锁,在“消业”、“圆满”的诱惑下,要么“升天”自杀,要么“除魔”杀人。陈福兆正是在李洪志“法轮功”邪教精神控制下逐步走入 17条生命的惨死是“法轮功”邪教制造的又一起人间悲剧。这一血案再次警示我们:对邪教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犯罪。“法轮功”邪教必然走向毁灭。但是,对于邪教毁灭前的疯狂,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绝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陈福兆案再次提醒我们,“法轮功”邪教依然是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隐患。全市上下一定要深刻认识“法轮功”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增强这场斗争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深入开展宣传揭批工作,全力打好教育转换攻坚战。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宁,确保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温州日报)(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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