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入狱工资照领不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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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4:58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南昌7月15日电】(记者林艳兴)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生米镇原副镇长李本红被疑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捕后,享受了一系列特殊“待遇”:镇党委、政府先是出具公函“营救”,而后委任其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副指挥”;李本红在狱中11个月,工资照领不误。 2001年3月开始,任副镇长的李本红纠集曾令安、李志华(李本红儿子)等8人,承包 2002年5月24日,生米镇党委、政府给办案的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黑除恶”专案组出具了一份《关于李本红的工作表现》的函,说李本红“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作风踏实”,“镇党委、政府对其工作比较满意”。2002年6月3日生米镇政府在文件中赫然写着计划生育工作“夏宇片区”的“副指挥”为李本红。 李本红被捕后,按国家规定应停发工资。但自2002年5月以来,在狱中的李本红却一直领着“工资”。李本红的妻子万小凤向记者证实,李本红入狱以后,每月640多元的“工资”都由她去领,到今年6月已领了7000多元。她说:“到镇政府签个字就可以领,从未拖欠,也没人阻拦”。 新建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说,李本红享受一系列非常待遇,主要原因在于李本红很有“背景”。今年6月30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本红有期徒刑5年。 作者:记者林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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