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为外商创造更完善环境中国将为外商创造更完善环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6:4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性公司和外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引导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上市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信托投资等方式进行投资允许外商投资以直接投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法人股股权鼓励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 【据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记者张毅车玉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吴仪认真听取了西门子、索尼、通用电气、巴斯夫、ABB等20多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投资性公司负责人的发言,他们就中国的投资软环境、审批制度的改革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近80家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代表出席了座谈会。 吴仪在讲话中首先对外商投资企业在非典时期表现出的对中国政府的信任、支持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表示感谢。她说,许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在非典时期坚守岗位,同时踊跃捐款捐物,为防治非典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吴仪指出,今年上半年中国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好势头。中国政府正在推进一系列改革,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更多、更好地吸收外商投资提供可靠的保障。 吴仪说,中国将继续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进一步完善吸收外商投资的法律体系和政策,进一步扩大对外商开放的领域;继续积极推进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重点推进现代物流体系的建设,与此同时,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性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继续鼓励外商投资配套产业,充分发挥聚合产业区的优势;在继续鼓励外商投资制造、服务领域的同时,抓住机遇,促进发展;要重视跨国集团内部服务业外包的新趋势,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新方式,拓展吸收外资的新领域。 吴仪表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BOT、信托投资等方式进行投资,鼓励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引导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上市;允许外商投资以直接投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的法人股股权;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进一步扩大外资参与不良资产的重组与处置。继续创造条件,推动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组改造,加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引资工作,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吴仪强调,中国政府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保护好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就不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特别是投资软环境,是一个国家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中国政府将努力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和规范高效的行政环境。 作者:记者张毅车玉明 编辑: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