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颁布8条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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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6:45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陈永和、通讯员李保华报道:14日,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禁令》,全省3万余工商管理人员自此戴上“紧箍咒”。 该禁令规定:严禁接受管理对象的吃请和礼品、礼金;严禁在管理对象中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以吃、以物、以接受服务抵收规费、罚款;严禁不开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严禁利用办照、年检搭车收费;严禁上路拦车收费、罚款;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和酒 这8条禁令,是省工商局为规范自身行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而制定的。 该禁令规定,工商人员如有违反8条禁令之一的,经查证属实,情节较轻的,给予待岗3个月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待岗半年或一年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给予辞退处理。待岗期间,只发60%的基本工资。触犯党纪政纪的,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8条禁令者纵容庇护的有关领导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刘贤木郑重宣布,对违禁者决不手软,要让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付出沉重代价。 据悉,省工商局和17个市工商局,还公布了落实禁令举报电话。省工商局举报电话是:027-8678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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