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局:大学生暑期打工也要缴个人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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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7:03 新华网 | ||
日前,北京地税局有关人士提醒大学生:暑期打工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地税局提醒,暑期打工学生自己可到所在地税机关缴纳税款,也可由企业代为缴纳。(文/王锦绘 从玉华)(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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