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委连下两道还款令 3年内解决工程拖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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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7:11 新华网 | ||
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关键在于解决工程拖欠款。目前,本市工程拖欠款总额已达400多亿元。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市建委最新颁布的两道限期还款令,标志着本市解决工程拖欠款工作的全面启动。预计将在两至三年的时间内基本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建立起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使工程价款支付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对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且超过约定时间3个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该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允许再施工。 按照市建委规定,对竣工已结算但至今没有足额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7月31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不能付清全部工程款的,必须在7月31日前与债权施工单位签订还款合同,在此之前已经签订还款合同的仍可执行原合同,还款合同要向市、区县清欠办公室备案。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的工程,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1999年12月31日之前竣工的工程,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据悉,在规定期限内,建设单位当年未能按约定比例支付欠款的,从次年起停止批准其新开项目,并暂扣其他已开工程《施工许可证》;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开发资质进行降级或注销处理。(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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