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狱中“黑老大”照当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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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7:38 汉网 | ||
据新华社南昌7月15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林艳兴)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生米镇原副镇长李本红被疑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捕后,享受了一系列特殊“待遇”:镇党委、政府先是出具公函“营救”,而后委任其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副指挥”;李本红在狱中11个月,工资照领不误。引起群众的愤慨。 生米镇是一个有5万多人口的大镇。2001年3月开始,任副镇长的李本红承包了生米镇 然而,李本红被逮捕后,生米镇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宽大政策”: 公函“营救”。2002年5月24日,生米镇党委、政府给办案的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黑除恶”专案组出具了一份公函,说李本红“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作风踏实”,“镇党委、政府对其工作比较满意”。 委任“副指挥”。2002年6月3日生米镇政府《关于开展夏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的通知》上,赫然写着计划生育工作“夏宇片区”的“副指挥”为李本红。 继续发“工资”。自2002年5月以来,在狱中的李本红却一直领着“工资”。李本红的妻子万小凤向记者证实,李本红入狱以后,每月640多元的“工资”都由她去领,到今年6月已领了7000多元。 今年6月30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本红有期徒刑5年。 新建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说,“黑老大”李本红享受一系列非常待遇,主要原因在于李本红很有“背景”,逮捕后有关部门没有免、停其职务,所以镇里安排工作、发工资都不能把他漏了。 接到群众举报后,新建县纪委日前向李本红家属收缴了已领取的“工资”。但生米镇一些群众仍然忧心忡忡,他们担心有关部门对李本红如此宽容,会助长其嚣张气焰,使其出狱后继续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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