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出口加工区通过国家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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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8:31 扬子晚报 | ||
本报连云港15日电 冒着蒙蒙细雨,由国家海关总署等八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现场察看了连云港出口加工区的卡口及隔离、监管设施,对苏北地区第一个出口加工区准予验收。连云港出口加工区于当日起开始封关运作。 连云港出口加工区自今年3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后,连云港方面加紧加工区基础设施和管理机构建设进度,出口加工区隔离、监管设施及各相关配套设施已经全部建成,于6月5日 出口加工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海关监管的“境内关外”特殊区域,海关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24小时通关服务的新通关模式。区内企业不仅享有海关提供的简单、快捷的通关便利,还享有出口加工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齐全,海关、商检、银行、运输、仓储等机构一应俱全,落户企业不出园区即可办理完一切进出口手续。 在连云港设立出口加工区,对充分发挥连云港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区位优势,带动苏北乃至我国中西部地区适应我国在WTO规则下扩大开放的需要,加快发展加工贸易,促进与大陆桥沿线国家特别是中亚各国和日本、韩国的经济贸易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副省长张卫国、国家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出席了验收仪式并为连云港海关出口加工区办事处揭牌。(陈莹石 程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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