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黑老大”待遇特殊 工资照领官照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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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8:35 汉网 | ||
据新华社南昌7月15日电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生米镇原副镇长李本红“涉黑”被捕后,享受了一系列特殊“待遇”。这一蹊跷事引起了当地群众的愤慨和不安。 生米镇是一个有5万多人口的大镇。2001年3月开始,任副镇长的李本红纠集曾令安等8人,承包了生米镇客运站,垄断了生米到县城唯一一条公路的客运市场。在李本红的幕后指挥、操纵下,客运站欺行霸市,强取豪夺,滥施暴力。2002年,这个团伙在国家“打黑除恶 然而,李本红被逮捕后,生米镇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宽大政策”: 先是出公函“营救”。2002年5月24日,镇党委、政府给办案的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黑除恶”专案组出具了一份《关于李本红的工作表现》的函,说“镇党委、政府对其工作比较满意”。 而后委任“副指挥”。2002年6月3日生米镇政府《关于开展夏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的通知》上,赫然写着计划生育工作“夏宇片区”的“副指挥”为李本红。 继续发“工资”。人事部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羁押期间停发工资。但自2002年5月以来,在狱中的李本红却一直领着“工资”,到今年6月已领了7000多元。 今年6月30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李本红有期徒刑5年。 知情者说,李本红享受一系列非常待遇,主要原因在于李本红很有“背景”。江西省人事厅有关人士表示,国家公务人员被刑拘或逮捕后,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依照一定的程序对其职务作出处理。副科级干部的任免权在县里,但至今新建县委、县政府仍未对李本红的副镇长职务作出处理,镇里也很为难。 接到群众举报后,新建县纪委日前向李本红家属收缴了已领取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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