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人才居港七年可申请永久居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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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8:35 南方都市报 | ||
居港七年可申请香港永久居民 人才计划启动,受聘者只可受雇于与其学历有关职业 据新华社香港7月15日电 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15日启动,以取代原有的“优才”及“专才”计划,并从即日起接受申请。 与原来的“优才”及“专才”计划相比,新计划更具有吸引力,如不设行业限制及不设配额,允许受聘内地专才带配偶及其18岁或以下子女来港,居港满7年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此外,受聘者留港期间可申请转职,但必须是与其学历及经验有关的工作。 为保障香港本地就业机会,新计划要求香港雇主提供足够资料,证明该职位在香港未能聘请员工,并必须给受聘者提供与市值相称的薪酬福利。而受聘者须拥有良好教育背景或优良技术,并只可受雇于与其学历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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