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第一棰”将敲回一亿欠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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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8:45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 昨天上午,辽宁省高法执行局为近来受各界广泛关注的“拍卖第一棰”举办了说明会。此次拍卖会是省高法首次举行的强拍会,参与这次拍卖的物品有两栋房产、四辆轿车和至少几千件家具。 此次拍卖将在位于沈阳市大东区的绿宝大厦举行,辽宁省拍卖行已经于7月10日将部分拍卖品的样品在绿宝大厦展出。辽宁省拍卖行的拍卖师表示,关注此事的人要留意近期拍卖 “拍卖第一棰”涉九家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过高法要强制拍卖大量的进口家具,这次拍卖被称为“拍卖第一棰”。 参加拍卖的物品来自沈阳博望家具有限公司、沈阳博望国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博望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富美乐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子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沈阳雍伦大厦有限公司、沈阳傅氏多媒体娱乐有限公司、沈阳广通国际广告用品有限公司、沈阳荣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及田晓莹个人。 欠贷一亿无力偿还 九家被告单位及田晓莹个人曾从中国银行沈阳分行贷款本金合计8000余万元,加上利息合计一亿余元。为此,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将这几家单位告上法庭。 省高法在2001年10月20日一审,调解上述被告分三期返还中国银行沈阳分行一亿余元的欠款,但上述被告没有偿还能力,田晓莹更因为涉及刑事犯罪被法院判刑。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只得申请强制执行。今年4月初,根据原告的申请,省高法决定利用拍卖的形式执行。 强制拍卖有法可依 省高法此次强拍是委托辽宁省公物拍卖行进行拍卖,委托辽宁维信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及辽宁世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查封的家具、轿车、房产等进行了评估。 为此,记者咨询了有关律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该财产。记者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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