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逐步实现清洁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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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06 南方都市报 | ||
公交车逐步实现清洁动力 拟年底前推广使用达到欧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本报讯(记者刘晓燕)昨天上午,市环保局针对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治理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的议案》而相应制订的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方案,由市人大代 推广清洁动力 排污拟减三成 根据该方案,深圳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目标为:用5—10年的时间,建立科学的机动车排污评价与预防体系,使深圳市机动车排污控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交车辆全部实现清洁动力,基本上杜绝车辆行驶中排放黑烟的现象,机动车排污总量在今年的基础上削减30%,使深圳继续保持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 深圳将在深圳清洁汽车发展长远规划基础上,逐步推广应用电动、混合动力、LNG燃料等清洁汽车。在2004年底前制订并实施鼓励社会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清洁汽车的优惠政策,通过对车辆购置税收进行减免等多种经济手段推广清洁汽车的使用。清洁汽车发展规划工作完成之前,计划将今年更换的大中巴全部购置达到欧Ⅱ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型。另外,拟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在更新公交车辆中推广使用达到欧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型。 排放若不达标 新车不予上牌 有关部门拟按照环保要求严格控制机动车的上牌、过户手续。从2004年1月起,全市新车上牌若不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之列的不予在深圳上牌、过户。在2004年6月后开始制订深圳“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控制高污染车在深上牌过户。 强化排污控制 限行“黄标”车 方案建议,从2004年1月1日起,要制定和实施完善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制度,在市区主要路段全面推行高污染车型限行制度,促进高污染车型的报废与更新。对排气年检合格且新车上牌时符合欧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欧Ⅱ排放标准以上的柴油车发放绿色标志的环保合格证(简称“绿标”),对排气年检合格的化油器汽车、开环电喷车、不能达到欧Ⅱ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等其他高污染车型发放黄色标志的环保合格证(简称“黄标”),绿标和黄标发放标准由环保部门根据污染控制要求逐步提高,2008年前绿标车将提高到欧Ⅲ以上排放标准。 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繁华路段将对黄标车(公交大巴除外)实行限行制度,限行区域和时间与目前对货运汽车的限制一致,未来再根据情况扩大或调整限行区域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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