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教育收费标准有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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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17 开封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相印报道记者7月15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我市部分教育收费标准有调整。开封高中分校、河大附中分校收费标准每生每年7000元,市二十五中分校每生每年6000元,幼儿园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其他收费标准不变。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上述3所分校在办学模式的名称上一般称为“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在管理、运行和收费上参照同类民办学校的办法进行,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严格价格决策程序的基础上,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对我市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规范如下:一、保育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交纳保育费。其收费标准按照幼儿园的等级分别为:省级示范幼儿园每生3年不超过3000元,市级幼儿园每生3年不超过2000元,一级幼儿园每生3年不超过1200元,二级幼儿园每生3年不超过1000元,合格幼儿园每生3年不超过800元。二、杂费。省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70元;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40元;合格及以下幼儿园每生每月35元。三、管理费。盛市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15元;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12元;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10元;合格幼儿园每生每月9元;一般幼儿园每生每月8元。幼儿托班(小小班)的杂费、管理费、全托幼儿杂费、延时服务费、冬季取暖费、兴趣活动费、幼儿住宿费等也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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