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名在京外地人获“绿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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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39岁的巩孟龙有幸成为第一批拿到“居住工作证”的外地人。昨日他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领取《北京市居住工作证》。包括巩孟龙在内,首批共104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愿拿到了被称为“北京绿卡”的《北京市居住工作证》。 持证可享北京市民待遇 按照北京市6月30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凡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可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北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此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满3年,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落户北京。 发证范围大大增加 此次北京出台的新政策,将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条件大大放宽,不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海外留学人员等特定单位和人群,而是扩大到普通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什么人可以获得该证 按照有关规定,凡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8000多家单位申请领证 记者从北京市人事局获悉,截至上周末,北京市已有8688家用人单位向人事部门提出了申请,其中2015家已到区县人事局完成资格审核,即获得了为员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资格,另有1634名外地人才通过其聘用单位正式提出了办理申请。 上海:从“蓝印户口”到“绿卡制度” 记者从上海市人事局获悉,从2002年6月15日实施《上海市居住证制度》至今,已经有2万多名境内外人士拿到了可以享有“市民待遇”的“绿卡”———上海市居住证,从而彻底取代了已实行数年的“蓝印户口”。 要获得上海市居住证,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在上海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住所、稳定收入和职业。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才”。申领人办证的时候需要出示工作合同的原件和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准许。居住证的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上面记录了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信息。 上海居住证制度所取代的是“蓝印户口”制度。从1994年2月起,外来人口在上海投资、购买商品住宅或者被上海单位聘用,具备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就会在他的户口凭证上批准登记并加盖蓝色印章。(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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