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毁古佛头像16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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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27 齐鲁晚报 | ||
潍坊7名罪犯被判重刑 本报潍坊7月15日讯(通讯员 杨金华 记者 郭波 刘炳文)近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团伙盗掘青州云门山、驼山石窟古佛像案,该团伙7名成员竟疯狂盗窃石佛造像16尊,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1年冬,寿光市农民孙全明、刘伟、刘朋等携带锤子、凿子等工具来到青州云门山石窟造像群,将一佛像的面部凿下,另一同伙于昌盛用专车将3人接回寿光。后来刘伟、于昌盛带佛脸到淄博市出卖未果,由刘伟藏匿家中。此后不久,孙全明、刘伟、刘朋、梁保明、王义朋、张洪羽再次到云门山石窟造像群盗取一佛头,由于佛头被砸碎,由刘伟将数块碎片带回家中后丢弃。 在云门山得手后,这些人的目标又瞄准了驼山石窟造像群。当年冬天,孙全明、于昌盛伙同孙少亭在此盗窃了14个佛脸,使用的仍是锤、凿等简单工具。后3人将5个比较完整的佛脸带回寿光,其中两个被孙全明丢弃,另外3个藏匿于刘伟家中,后被公安机关追回。和驼山石窟造像群的被盗佛脸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并返还被盗单位。 另据公安机关侦查,2001年1至3月间,孙全明、刘朋等还伙同他人蒙面持刀,先后抢劫作案3起,盗窃作案6起。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8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处孙全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其余6人分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当地文物保护部门介绍,7名罪犯共破坏佛头16个,破案后,公安部门将大部分佛头追回,目前在文物保护部门的努力下,已有八个佛头修复如初,其它佛头修复难度很大。现在风景区已经给石窟加上了防护罩,并派人24小时看管。 云门山石窟造像群和驼山石窟均位于青州市境内。 云门山石窟造像群系隋唐时代开辟,有石窟造像272尊,以及历代众多名人题刻,被省政府列为第二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驼山石窟有大小石窟5座,摩崖造像1处,共有造像638尊,系北周至唐代开辟,造像中同时有五世佛,为我国石窟造像所罕见,是我国造像艺术的珍品,1988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处石窟都具有极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和观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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