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夜景灯饰有了新规范 七类场所必须点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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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27 新华网 | ||
从7月15日起,《长沙市城市夜景灯光环境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长沙夜景灯饰首次有了专门的办法进行规范。 该办法规定,从今以后,长沙7类场所须设置夜景灯饰,实现亮化。 《办法》规定,城市道路、桥梁、港口、车站、码头、机场、广场、公园、街心花园 《办法》还对夜景灯饰冬夏不同的启闭时间、费用承担问题、拒不设置灯饰将受处罚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文/王泽湘 宋清平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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