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副指挥”继续发“工资”镇政府出函“营救”黑老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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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29 东南快报 |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生米镇原副镇长李本红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捕后,却享受了一系列特殊“待遇”:镇党委、政府先是出具公函“营救”,而后委任其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副指挥”;李本红在狱中11个月,工资照领不误。副镇长被逮捕 生米镇是一个有5万多人口的大镇。2001年3月开始,任副镇长的李本红纠集曾令安、李志华(李本红儿子)等8人,承包了生米镇客运站,垄断了生米到县城惟一一条公路的客运 然而,李本红被逮捕后,生米镇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宽大政策”: 先是出公函“营救”。2002年5月24日,生米镇党委、政府给办案的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黑除恶”专案组出具了一份《关于李本红的工作表现》的函,说李本红“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镇党委、政府对其工作比较满意”。 而后委任“副指挥”。2002年6月3日生米镇政府《关于开展夏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的通知》上,赫然写着计划生育工作“夏宇片区”的“副指挥”为李本红。 最荒唐的是继续发“工资”。自2002年5月以来,在狱中的李本红却一直领着“工资”。李本红的妻子万小凤向记者证实,李本红入狱以后,每月640多元的“工资”都由她去领,到今年6月已领了7000多元。“待遇”非常只因有“背景” 今年6月30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本红有期徒刑5年。7月7日,生米镇党委书记(原镇长)周应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出具公函是念及同事之情”;李担任“副指挥”是由于研究计划生育工作时李本红未逮捕,而出文件时李已入狱但文件没有改过来。对于发工资一事,周应洪说是“不知道有关规定”。 新建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说,李本红享受一系列非常待遇,主要原因在于李本红很有“背景”。群众对此忧心忡忡 李本红的“非常待遇”引起了有关人士的不满和不安。南昌市公安局刑侦队专案组的民警段炼说,生米镇党委、政府为李本红开脱而出具的公函,被李家属四处散发,干扰了办案。 生米镇一些群众忧心忡忡,他们担心有关部门对李本红如此宽容,会助长其嚣张气焰,使其出狱后继续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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