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立规约束政府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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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3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自本月起,甘肃省开始实施一项专门约束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制度,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 这项名为《甘肃省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制度,是以省长令的形式发布实施的。它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作为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廉政建设负责。 该制度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中搞权钱交易;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在选拔任用干部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民主评议等制度;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严禁借考察、学习、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 与此同时,相应的监督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按规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凡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权、财权、人权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事项,都应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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