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时评:怎样医治受助者的“集体遗忘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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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3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青海省西宁市政协日前组织政协委员对困难群体进行调研。一些政协委员提出,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在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应逐步将无偿救助转为有偿救助,受助学生参加工作后应分批偿还救助金,以实现救助基金的滚动发展。(中国青年报7月8日报道) 报道中一位企业家的话令人深思,“2001年,我们捐出20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在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受助学生代表发言表示要努力学习,不辜负捐助人的关怀和期望,回报社 就在不久前,几乎是同样一个版本,一位老人捐助了数十位贫困大学生,但当他重病卧床时,却没有一个受捐助大学生来看望他,就此引发的“大学生的良心”争论,至今令我记忆犹新。 受人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为什么会出现某些受捐助大学生的“集体遗忘症”?为什么在大学生这个社会精英团体中,道德的声音会在某些时候失真?越来越多的人发出疑问,但如果就此声讨当前受捐助大学生“道德滑坡”,显然有片面及简单化之嫌。 在我看来,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在这种多元利益主体下产生的以追求个体利益为主导的道德价值,显然不是尽善尽美的。现代市场经济活动所激发的自主自立、公平交易、平等竞争和务实趋利等价值观念在这个过渡期中具有双重性,自主自立可塑造独立人格精神,在某些人当中也会造成个体本位乃至极端个人主义;公平交易可实现互惠互利,也可能出现“把一切变成市场交易”的不良思想…… 所以,某些受捐助大学生出现“报恩”思想淡漠乃至拖欠助学贷款、对社会缺乏责任感等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过渡时期道德观的副作用。 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换一种思维?从以往道德领域传统的朴素自然主义———伦理道德观向符合现实需求的规则道德观过渡。市场经济的道德价值取向应强调以“双赢共生”为基本,道德观的改变主要表现在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到互惠互利、双赢共生,从勤俭节约到适度消费,从无私奉献到权利义务平等等观念的转变。 社会应提倡实施这样一套规则:每个人都可以最大程度地享受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法律和社会规则的强化,最终形成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方面,崇尚一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既竞争又合作的人际关系。 人们为什么会捐助尤其是捐助贫困大学生?因为捐助就是一种个人对社会的反哺,而捐助者往往对大学生有一种良好的期望:让这些大学生学好知识后更有能力回馈社会。只有施与与回馈形成良性循环,对于贫困大学生的救助体系才会从以往的单向流动转化为双向互动。“救助有偿”机制将公共道德行为明化为社会和法律规则,来达成个人道德自律和社会对个人的道德他律的双向约束,同时,也能让捐助“爱心接力”、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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