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文化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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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35 黑龙江日报 | ||
我国将把文化事业单位分成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营性文化产业两类,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文化行业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繁荣文化事业。 据文化部人事司司长吕章申介绍,文化部正对公益性文化单位、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革发展思路、体制创新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着力推动文化体制创新。目前,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做好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人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新华社武汉7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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