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卖契下周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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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4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从下周一起,本市取消房产卖契,新申办房地产交易手续的一律不再出具房产卖契。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的。 据了解,由于在房地产交易中房产卖契不能作为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法律凭证,市国土房管局昨天下发了《关于取消房产卖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从2003年7月21日起,对新申办房地产交易手续的一律不再出具房产卖契。此举意味着个人在卖二手房时手续 据悉,目前房地产交易部门与权属登记部门是分别设立的,取消房产卖契后,将逐步实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部门合并设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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