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代表声音 新标准仍然偏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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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0:01 重庆经济报 | ||
消费者委员会代表王化田:小区内的各项环境设施不应该纳入物业的硬件评分标准。各项环境设施在业主购房时,就已明确属于共享部分。同时,不同意新《办法》现在的评分标准,收费标准偏高,应降低。 加州花园业主代表刘代国:新《办法》中规定,小区的所有花木、山水、喷泉、游乐园等硬件环境投资,也要纳入作为评定收取物管费多少的依据。这一点很不合理,因为业主 业成花园业主代表陈庆芳:物业服务到底应该有多大的利润?该不该制定出限度?物业管理作为一种商品,应遵循等价和有偿原则,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服务内容和标准协商约定物管费。 南方花园D区业主代表江光礼:新《办法》中对物业实行成本定期监审制度分值不够细化,建议衡量物业的软件服务,以业主的满意率为主。 融侨物管公司总经理聂孝仑:新《办法》对电梯次票的规定,是从第三层业主开始实施,收费有些不妥,建议从第二层开始计费,并对楼层的高低依次作出收费标准。建议对物业服务档次收费的标准距离拉开,服务越优良的收费也越高。 渝开发中渝物业董事长高荣江:就物管收费的高低而言,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有些物管看得见,但还有一些物业管理中不可预见费用,建议为企业的发展考虑。 半岛国际物业部赵黔生:在物业评分的硬件方面,应考虑不同地域差距,实行划分等级收费,收费标准与享受的服务应相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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