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质量协会被停止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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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0:0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莉)本报昨日报道了西安莲湖区质量协会收取个体经营户3000元钱发放“购物诚信单位”牌匾一事,消息见报后,西安质监莲湖分局迅速做出处理决定:责令莲湖区质量协会停止工作。 昨日,质监莲湖分局领导召开会议,就清理整顿莲湖区质量协会发放牌匾事宜进行专题研究,并对下一步行业协会治理整顿工作做出了如下规定:责令莲湖区质量协会停止工作 质监莲湖分局表示,感谢本报对他们工作的监督,这将对他们今后的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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