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在押“黑老大”享受非常待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0:39 生活报 | ||
江西一在押“黑老大”享受非常待遇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生米镇原副镇长李本红被疑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捕后,享受了一系列特殊“待遇”,引起了当地群众的愤慨和不安。 2001年3月,任生米镇副镇长的李本红承包了生米镇客运站,垄断了生米到县城惟一一 然而,李本红被逮捕后,生米镇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宽大政策”: 先是出公函“营救”。2002年5月24日,生米镇党委、政府给办案的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黑除恶”专案组出具了一份《关于李本红的工作表现》的函,说李本红“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作风踏实”,“镇党委、政府对其工作比较满意”。而后委任“副指挥”。2002年6月3日生米镇政府《关于开展夏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的通知》上,赫然写着计划生育工作“夏宇片区”的“副指挥”为李本红。 最荒唐的是继续发“工资”。在狱中的李本红一直领着“工资”。李本红的妻子万小凤向记者证实,李本红入狱以后,每月640多元的“工资”都由她去领,到今年6月已领了7000多元。她说:“到镇政府签个字就可以领,从未拖欠,也没人阻拦。” 今年6月30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本红有期徒刑5年。 新建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说,李本红享受一系列非常待遇,主要原因在于李本红很有“背景”。 南昌市公安局刑侦队专案组的民警段炼说,生米镇党委、政府为李本红开脱而出具的公函,被李家属四处散发,干扰了办案。新建县纪检监察人员说,生米镇给身在狱中的“黑老大”发工资,严重违规,非常荒唐。 接到群众举报后,新建县纪委日前向李本红家属收缴了已领取的“工资”。但生米镇一些群众仍然忧心忡忡,他们担心有关部门对李本红如此宽容,会助长其嚣张气焰,使其出狱后继续作恶。 (新华社电)(生活报)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