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用电实施同网同价 农民摆脱高电价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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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1:15 新华网 | ||
农电体制改革前,有的农村电价高达一度电2元钱,农民不堪电价重负。在农村,农民家电灯高高悬挂,买得起电器用不起电,原因电价太贵。那时,乡镇以下农村低压电网一直由农民自建自管,发生的电能损耗、运行维护费用和农村电工报酬,都要通过电价向农民平摊。农村电网因没有资金来源,长期得不到维修和改造,电网设施严重老化,平均损耗高达45%,使农村电价远高于城市。 加之,农村电网管理和电费收缴混乱,层层加价集资,“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偷漏电现象普遍,这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的重大决策,以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电网落后、农民用电价格高、农民负担沉重的局面,彻底解决农村电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现在:“两改一同价”让农民初尝甜头 农村居民用电的价格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两改一同价”工作的核心是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的是通过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据介绍,到目前,全省71个县(市)农电局全部完成乡站体制改革,并通过验收。通过县、乡一体化体制改革,农村电网集体资产已由乡镇供电所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直供到农村用户,逐步解决了“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的问题,理顺了管理体制。已经完成改革的县(市)乡镇电管站合并为930个。农村电力营销方式也进行了改革,使农村用电实现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即公开电量、电价、电费;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统一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 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使我省农村居民用电价格大幅降低,线损率由原来45%降低到29%,农村电工精简7273人,产生经济效益1.05亿元,减轻了农民用电负担。同时供电设施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乡、行政村通电率达到100%,户通电率达到99.86%。到今年4月底,农网供电容量比改造前增加806兆伏安,可以满足未来15年农村经济发展的用电需求。 电价降低了,农民用电积极性大大提高。据统计,2002年农村用电量比农网改造前的1998年增长21.34%,年均增长4.95%。 未来:同价利国利民城乡共同发展 改革让农民初尝“两改一同价”的甜头,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欢迎。但是就目前的状况,我省各县市电价不一,普遍高于城市电价,“两改一同价”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按照国家“两改一同价”(农村电网改造、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部署,我省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工作正紧张有序地进行。据悉,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听证会将于15日召开,根据《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听证会32位正式代表、13位旁听代表已经产生,正式代表中消费者代表10人、经营者代表8人、人大政协代表4人、专家学者代表6人、部门代表4人。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指日可待。 据透露,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后,城市居民用电价格水平将有所提高,但幅度不会大,而且将全面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力、电力成本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同价后的电价水平。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制定具体措施,减轻居民用电同价对低保用户等城市弱势群体的影响。(文/于基祥马云霄)(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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