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证行业实行公证赔偿制度 2年赔偿6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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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1:32 新华网 | ||
我国公证行业自200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各行业中率先实行赔偿制度:公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至今两年多来,已受理公证赔偿案件300多件,赔偿数额近600万元。 目前,全国公证机构平均每年受理公证案件1000万件。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公证赔偿制度,保证公证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14日在乌鲁木齐结束的全国公 为帮助西部地区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中国公证员协会7月14日还向西部省、市、自治区贫困县的公证部门捐赠电脑100台。(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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