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可公积金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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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2:00 长沙晚报 | ||
省直单位职工享受两项贷款新实惠 本报讯省直单位职工买房又有喜讯。昨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为满足更多省直单位职工的购房需求,该中心出台新举措,适时推出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两项新品种,享受公积金贷款低息的职工范围将更为广泛。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主任尹爱民昨日介绍,省直单位职工在二级市场购置的住房,只要符合相关规定都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达7成10年,贷款利率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同档次贷款利率,但需以所购房屋及权益作抵,且房屋必须是60平方米以上1985年以后的房产。 另外,以前在商业银行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的,而本人又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省直单位购房人,可将原银行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种贷款可分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借款人用自筹资金把银行按揭的本息余额一次性还清,按揭银行在长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把借款人房产抵押予以撤消,借款人凭按揭银行出具的清算证明和经抵押注销后产权清晰的房屋产权证向中心提出公积金担保贷款的申请;另一种方式是,借款人用自己或第三人的其他产权清晰的房产做反担保抵押给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担保,向中心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卢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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