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己修理的汽车辗伤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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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2:2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修理厂老板和肇事车主相互推诿,打工者病床上渴盼救命钱 本报讯 (记者 张华 实习生王静颖)刚修理完汽车,23岁的重庆打工者邱小金就被倒退而来的汽车轧断了一条腿。其姐从老家带了1500多元赶来救人,刚抵厦门钱就被人骗走。 昨日,其姐邱丽容走进本报市民热线,哭诉了他们的不幸遭遇。 修理工被辗断一条腿 邱丽容说,弟弟在海沧锦古汽车修理厂工作。今年4月3日,弟弟邱小金完成了一辆卡车的修理,车主试车时,车辆并未挂在空档上。车主大意,一上车就发动车辆,卡车突然倒退,将站在车后的邱小金撞倒,后车轮从小邱的右腿上辗了过去。 经医院诊断,邱小金右腿大面积软组织受损,膝关节内侧韧带严重撕裂,耻骨骨折,耻骨联合分裂错位,小邱有一段时间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肇事车主垫付了最初的9000多元医疗费后,不愿再出钱。小邱无法继续得到有效的治疗,1个多月前无奈出院。起初他还能拄着双拐走几步,如今即使平躺在床上,也是全身上下疼痛难忍。 姐姐带来的救命钱被骗走 邱丽容说,她于6月24日下午4时多抵厦,在火车站一带的电话亭与弟弟联系未果。后来一名男子打电话过来,说邱小金有事出去了,待会儿会有一名叫王新贵的男子来火车站接人。 这名自称“王新贵”的男子很快找到她,说邱小金来接她的路上被出租车撞伤了头部,现在湖里医院准备动手术,但没有钱买血。“王新贵”还用手机拨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就是刚与邱丽容通过电话的那名男子的声音,证实此事是真的。 邱丽容将随身携带的1500多元交给了“王新贵”,救命钱就这样被骗走了。 律师:此情况属工伤事故 邱丽容说,此后她和弟弟向海沧劳动局反映此事,申请工伤鉴定,并先后找汽车修理厂老板和肇事车主协商解决此事。老板和车主互相推诿。老板说,这是车主造成的交通事故,应找车主索赔;车主推说“有事找你们老板”。 海沧劳动局劳资科相关人员说,他们已将此事确定为工伤事故,但工伤鉴定要等医疗终结才能进行。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律师曾思忠、郑伟说,这种情况不构成交通事故,应属工伤事故。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规定,职工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而导致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也可由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律师指出,该汽车修理厂如果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则应由社保机构赔偿受伤者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保险,则应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修理厂在向受伤者赔偿后,可以根据肇事车主的过错责任向对方索赔。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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